有必定资金实力.除启动资金外,能满足后期经营运行。
对经营本品牌有决心.认可本品牌的市场计划和品牌经营的要求。
必需具备真诚、友好、长远的合作态度.有独立的经营水平,能全心全力投入经营中。
至少有1名药师技术职称人员,身体健康,无色盲、无传染病;
县以上药店必需有40平方米(含)以上营业场所;县以下(乡镇)必需有10平方米(含)以上的营业场所。
有必定的资金用于药店的正常经营;
善邻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药品售卖连锁经营为主的现代医药企业。公司成立以来,始终“聚精会神搞经营,一心一意谋进步”,在企业一直进步壮大的同时,遭到了各级党府、社会各界的支持及认同。2002年,公司被中共委、人民政府命名为“市级文化单位”,同年还获得省级“重合同、守信誉企业”,“科技型企业”,善邻集团“可观企业”等好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