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商签约后,总部配合代理商进步经销商,快速抢占市场.
2.为协助代理商快速实现资金回笼,代理商在其代理区域内分享由总部提供的广告,从而进行招商,发经销 商,依照公司统一的标准收取经销商的加盟费,以作为总部提供的现金补助.
3.代理商享有公司提供的商品收银差价权,以获取较大产品收银.
4.代理商享有货物周转零库存经营权,有权要求总部及时、快速、精确地将商品直接发往经销商.
5.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为代理商创立强大的招商平台,确保代理商坐享其成.总部在全国 各地,各省市媒体的广告推广,代理商的销售和渠道拓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盾.
6.代理商在本区域内享有品牌代理权,总部制订统一的市场布局,在代理区域内确保投资者经营权益,即可 多样性经营、多元化.
7.总部将一揽子招商策略全部传授给代理商,如:营销方针、广告投放策划、物流管理、预警等.
8.无论省级、省会城市、地级、计划单列市、特区等代理商,代理商供货价格一概统一,代理商按区域划 分,代理商之间互为平等,均由总部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