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合作模式:①商务合作:商务合作商全额出资,担任店铺选址、人员招募、证照办理、洽购验收、财务管理和营销宣传,总部担任培训、加入管理及辅导;②合营:总部与商务合作商共同出资,商务合作商担任店铺选址、人员招募、证照办理,总部担任财务管理、人员培训、专卖店管理(有经营水平的商务合作商可参加专卖店管理);合营主要以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为主;③托管:希望开设海味盗专卖店但本身无奈找到合格店面且无奈亲身经营的投资者。
2、经营模式要求:按总部直营店模式经营,经总部书面批准方可依据当地实际状况适当调整。
3、经营管理:必需按总部要求前厅后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规范化的操作流程经营,并每月照实填写营运和财务报表提交总部(总部依据资料进行市场分析,提供正当化倡议供商务合作商参考)。
4、店面选址:商务合作商选取地址后,总部派遣专业队伍实地检查,给出专业性意见,经总部确认后,方可签定租房合同。
5、店面装修:由总部指定设计公司统一设计出图,由总部指定施工单位按装修图纸要求进行装修,经公司各部门验收后方可开业。
6、人员培训:厨师9名(含冷菜2名)、服务员8名(含1名收银和1名水吧)及管理人员2名(店经理和厨师长各1名)须到总部承受培训45天,经总部和商务合作商认同后方可上岗。其他相干人员及二次培训人员的培训,由商务合作商和总部另行协商。总部仅对培训人员的技术进行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