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当地儿童教育领域,有志于手脑潜能开发教育事业。
2.具备从事教育培训独立法人资历的培训经营实体。
3.认可总部企业文明,认可手脑潜能开发教育方针,服从总部国家总部进步统一战略布局。
4.培训机构在当地具备必定影响力,具有必定的市场运作经验,有足够的启动资金。
5.培训机构生源充足,教学规范,具备较高素质的老师团队及合格的办学环境。
6.投资者富裕责任心,具有必定的经营管理经验或成功加盟背景。
7.申请者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学校、公司、企业或事业单位 。
8.在当地具备较好的公共关系,并能得到政府相干机构的支持。
9.个人加盟要求具备必定的社会关系或具有开辟市场和教学服务的水平。
10.加盟者具有品牌意识,诚信合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