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同泡泡烫骨汤麻辣烫加盟经营理念,并以专心经营和推广本品牌为首要事业选择。
2、代理商个人能力要求:诚实守信,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市场推广与管理能力。
3、代理商在本区域内必须经营至少1家“泡泡烫-骨汤麻辣烫”自营店,并按总部统一形象装修。
4、代理商负责在本区域内自行开设自营店和发展其他终端连锁店,并负责当地市场的督导和管理。如总部统一策划的促销、公关活动的执行、核心物料的区域配送、连锁店经营指导等。总部负责对所其发展的连锁店经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经营培训。
5、对于代理区域内终端连锁店产生的物料销售(各种主辅料、设备、耗品),总部按既定标准对代理商进行现金返利(返利标准参见表1)。返利一律按月以现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