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干规定,具备合格的法人或者公民资历。
2.认可“加士得涂料”经营模式和企业文明,承受“加士得涂料”的系统运营规范。
3.具备极强的品牌意识和坦诚的合作意识,情愿承受总部的合作盟运营培训和管理。
4.合作商指定管理者,必需亲身参加合作店的管理以及运营。
5.具备高度的创业激情、极强的财富欲望和投身灯饰领域的意志。
6.拥有契合合作要求的经营场所,或相应的资金实力。
7.合作商及队伍需具备合格的现代服务意识及人际沟通水平,并情愿承受培训。
8.合作商需有持之以恒、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并具备较强的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