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悉当地商业环境及消费形状;
2、激烈的品牌和服务意识,认可方针,服从公司统一管理;
3、较强的经营管理和市场运作水平;
4、具备相干领域的从业经验;
5、相应的资金实力:地段城市30万以上;县级城市20万以上;乡镇市场8万以上;
6、拥有独立商业旺铺:地市级城市100平米以上,县级城市80平米以上;乡镇市场50平米以上;门面宽度6米以上。
7、市区繁华地段具有独立店面120平方米以上;
8、预交2万元人民币的信誉提升/增加金;
9、具有50万元流动资金(不含店面租金);
10、契合品牌经营规范,完成相应商定的销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