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人(加盟人):
身体健康、有创业愿望、具备合格的承受新事物水平,具备谦虚好学的精神、不执著已见、有高中以上学历、有必定的经济基础、有契合美素经营方针的经营思路。
2、营业场所面积:
新开办形象专营店:市级店不低于60-80m2,有SPA水疗室的市级店不低于120m2,原加盟店老店翻新及县级店可适当降低标准。
3、地理地位:
旗舰店:应处繁华地带、社区、写字楼中。
4、连锁店必需遵守的几项规定:
1)店长必需加入每3月1次的店长例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布置促销计划,交流经验,找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新品上市信息、技术和营销方针培训等。
2)连锁店员工必需参与总部按期或不按期组织的产品知识、技术、技能、素质教育等培训活动。
3)加盟人和店长必需加入每年1-2次的由总部统一主持的培训活动。
4)连锁店、形象门店、加盟店必需按规定的模式经营,按全国统一售卖价销售产品,并按规定的形式提供售后服务。
5)连锁店、形象门店、加盟店必需提升/增加只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销售,不得呈现跨区销售行为,不得将产品批发给其他销售单位
6)连锁店、形象门店、加盟店必需执行统一制订的赠送、打折、大型推广等促销计划,并执行到客户手中,不得私自截留隐匿促销品、打折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