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证备查。如所推销的商品确实是快餐店长期需要的,应向推销员索取该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原件查验,并登记备查.必要时应向其发证机关查询;如其声称是某产品的代理,应索取代理协议。合同或委托书并登记备查,特别是要查验其登记的营业范围是否可“经营其所推销的商品。如商品是加工生产的食品,还要提供该食品相应批号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报告,并将其复印件存档备查。这样在万一出现问题时可以澄清责任。如不能提供上述证件或所推销的商品饭馆萑饮店不感兴趣,应果断婉拒。
(2)取样棱价。如考虑由该推销员供货,则应要求其提供货物样品,作为送货时查验比较的样本:同时还要提供报价单,以便于餐饮加盟店查询比较供应价格是否合理。
(3)崩后付款。所供应的货物,至少压一批,在使用后未出现问题冉行付款。这样就避免万一购进假冒伪劣产品而无法挽回损失的情况发生。另外在付款时要坚持用支票结账以避免出现麻烦,如推销员收款后就不知去向而其所在的公司仍向快餐加盟店索要货款。
(4)签定合同。即与上门推销的企业签定赊销合同,除品种,规格、价格等项标的外,主要是约定供货方式、付款方式和质量,完好率达不到要求时的赔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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