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奖励制度:
为提高工作积极性,表彰表现良好、工作成绩突出之工作者,公司制定如下奖励措施
4.1.1奖励形式: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受奖者现金、通报表扬、晋升等奖励。
4.1.2奖励条件:
4.1.2.1工作中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受到管理人员表扬者。
4.122工作中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个人技术水平者。
4123有效阻止违法乱纪现象和违反公司形象者41.2.4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令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41.2.5拾获他人财物及时上缴者。
41.26对公司经营及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实施后有明显效益者。
4.1.3奖励标准:
4.1.3.1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第一、第二款奖励当月奖励50.00元人民币;
4.1.3.2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第三、第四、第五款每次奖励10000元人民币;
4.1.3.3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第六款每次奖励200.00元人民币;
4.2处罚制度
为达到和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优质服务,使公司有章可循,公司制订了员工的违纪处罚标准,希望员工认真履行和
遵守。如有违反,将分别受到甲、乙、丙类扣分处罚直至辞退或开除。
4.2.1扣分权限:
4.2.1.1甲类处罚由部门领班级管理人员(或领班级以上管理人员)核实执行,乙类处罚由主管级管理人员核实报门店
店长执行,丙类处罚由前、厨负责人核实上报门店店长审批后,呈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1.2处罚程序:违纪人员上级根据违纪事实向违纪人员开具“违纪处理单”→违纪员工签名确认→报部门主管一报部门负责人一门店店长→人力行政部复核→总经理签批→人力行政部存档。
4.3扣分说明:本公司实行纪律违规扣分制度,1分等于人民币10元,公司管理人员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扣分处罚,处罚金额在当月
工资中扣除。
4.3.1甲类过失:(凡触犯甲类过失1-5项者给予1-5分的处罚,触犯甲类过失6-15项者给予5-10分的处罚)注意:有括号说明的以括号说明为主。
(1)、不使用员工通道。
(2)、当值时未穿制服或仪表不整。
(3)、发出不必要之喧哗、声音等。
(4)、擅离工作岗位到其它部门闲逛。(脱岗未请假者罚款100-200元)
(5)、下班后逗留在公司范围内。
(6)、未能保持衣柜或破坏环境卫生整洁。
(7)、擅自调换更衣柜、床位或在衣柜内存放食物和饮料。
(8)、工作时咀嚼香口胶和零食。
(9)、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人事务(10)、工作时玩手机类的电子产品。
(11)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破坏公馆卫生环境
(12)、无故迟到早退十分钟之内
(13)、工作或服务效率欠佳,工作粗心大意。
(14)、违反安全守则和部门常规
(15)、服务时未用敬语、礼貌用语或使用禁语。(顶撞上司罚款300元或直接开除)全国酒馆连锁品牌、小酒馆加盟品牌、酒吧投资项目——众二酒馆。
加盟咨询电话:4000-168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