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品牌创建于1998年,是国内知名服装品牌七匹狼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其品牌的灵感源于荣获1990年奥斯卡金像奖的同名影片《与狼共舞》。
2002年3月,国际天皇大明星黎明出任与狼共舞形象大使,并在北京举行了正式签约仪式。高标准明星的加盟使与狼共舞在美国品牌和国家市场之间找到了更为很好的联合点。
2004年对于与狼共舞而言又是重要的一年,另一位天皇大明星郭富城成为了与狼共舞服饰新的品牌形象代言人。健康、生机、动感的郭富城,给与狼共舞带来了更激情的舞曲风格,带来了新一轮的动感旋风。
至2006年底,与狼共舞品牌在全国范畴已经拥有近30个省级代理,800多家门店(专厅),专卖网络遍布全国各个角落。并在短短几年间完成了一些企业10几年才完成的目的——成为少数几个年销售额过亿的服饰企业。与狼共舞品牌服饰自成立以来不断奉行“缔造世界休闲服行业中的强势品牌”为经营目的;以“敢于尝试、勇于冒险”为企业精神。
公司在成立以来并没有停止不前,而是适应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做了积极的调整;并联合本身产品的优势从公司的VI,门店的展现形象,特别是在产品的风格上从设计到面料的选择、品质控制、营销管理、顾客服务等主要环节都一丝不苟。与狼共舞在捕获国际流行时髦之变革的同时,愈加强调整体概念的流行性、时髦感,色彩上既有较为时髦、前卫的,也有较为保守传统的,将布满着激情生机、勇于挑战自我,勇于突破现状的年轻人的内在气质演绎得充分,以一个全新的形象,全新的感觉出现在消费者的面前.
2011年3月28日,2011与狼共舞品牌TVC仪式暨与狼共舞2011秋冬新品发布会在北京九华山庄闪耀登场。品牌新任代言人罗志祥一早在微博上发出邀约,并如约在现场与众多舞者一齐“快闪”。亮相的分分秒秒,罗志祥成功将与狼共舞品牌的多彩、年轻、动感的品牌基调和品牌倡导的阳光快乐生活形式演绎得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