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民事履约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认可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理念。
3、自有资金充足,资金来源合法,有良好的资金信用。
4、了解当地同行业市场,有一定的商业基础,具备适应的场所。
5、遵守总部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总部要求,按规范进行市场操作。
6、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良好的商业信誉。
西域红大枣主要经营红枣种植、购销、加工、仓储,在新疆自治区若羌县建设有12600亩的优质红枣种植基地。
年设计生产加工优质红枣6000吨,红枣产品和制成品达18个品种,60余种规格,畅销国内20余个省、市、自治区,年综合产值3.6亿元。
公司被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依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方针政策,抓住国家东西部产业转移的契机,挥师西进,抢占发展制高点。
坚持科学发展,规划合理,以人为本,保护生态,技术先行的发展原则,以改善西部生态环境和调整若羌种植业结构为己任。
遵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采取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运用现代农业发展理念,以科技为先导,以人才为根本, 以市场为导向,以贸易为桥梁,视品质为生命,以效益为中心。
大力发扬“团结,诚信,务实,奉献”的企业精神,以“龙头带动,合作共赢,强农富民,回报社会”为发展宗旨,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农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为发展目标,为新疆地方经济的发展,生态效益的提高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