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青酒厂是隶属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生产、销售国家“杏花村”系列白酒--杏花村福酒、杏花村清酒为主营业务,兼营彩印包装、酿酒机械加工和非标设施制作。
2001年前,不断以生产原酒为汾酒集团提供优质白酒。2001年因为税收政策的调整,我厂全面走向市场自主生产、销售“杏花村”系列白酒。在汾酒集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协助下,经过多年的进步,分厂已拥有了优异的酿造工艺、技术装备和初具规模的市场销售网络。目前,企业现有员工近1200人,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年生产杏花村系列白酒15000吨,2012年,销售实现目的超过2亿元,实现利税6000万元,产品遍布全省各地及河南、广东、云南、广西、湖南、湖北、北京、山东等省外区域市场。
多年来,我厂在汾酒集团的正确领导下,严密围绕诚信与创建、革新与开放、责任与承担、激情与梦想“国家酒魂”核心内容,以“为社会、为市场、为顾客”发明价值为主旨,以“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中心,推动企业进步。
——重视企业文明建立,依靠汾酒文明源源流长的深厚底蕴,进步延伸“坚守传统,酿造自然”的品牌文明,提倡一种“清香做酒、清正做人”的企业方针,开展职工大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明活动,提升和改善职工生活生存品质,使职工共享企业进步成绩。
——重视以品牌战略为导向,以品质管理为核心,以品牌文明为内涵的进步战略,使杏花村福酒、杏花村清酒的品牌价值、品牌形象、品牌竞争力得到全面提高。39%vol杏花村福酒以其绵软柔和、协调爽净、淡雅圆润、饮后回味悠长的质量,荣获国家食品工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白酒典型风格银杯奖”。
——重视生产现场管理,推进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提高员工的创建意识和责任意识,促成企业整体风貌的改善,塑造合格的企业形象。
——重视党的树立、精神文化建立、经济树立的协调进步,2005年被山西省精神文化委员会评为“文化单位”。2006年被山西省总工会评为“榜样职工小家”,被山西省国资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8年我厂工会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榜样职工小家名称,团支委荣获国资委五四红旗团总支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