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局部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由此前溯,上述三校之音乐局部的各自前身,中南文艺学院的前身中原大学文艺学院及其在1949年接管的武昌艺术专科学校和在1950年并入的湖南大学文艺学院;组成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的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和香港中华音乐院;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前身广西省 立艺术师资培训班等,她们共同形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72-1978年用“湖北艺术专科学校”名)。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基本任务,以人民满意的高能力音乐学院为树立目的,实施艺术扮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建立理念,秉承“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造就德智体美全面进步的高素质、多样性音乐舞蹈专注于人才和拔尖创建人才。
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音乐院校之一,现有艺术学和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为主,适当开展顺应社会需求的其它类型教育。现有作曲系、音乐学系、中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研究生部、思想政治课部、公共基础课部、继续教育学院(含成人本科教育)、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教学单位。有从音乐附小、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层级。
学校登记音乐扮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登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音乐扮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登记特色专业,学校是湖北省高校很好批省级重点学科树立单位,是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之一。学校充分利用音乐与舞蹈学湖北省重点学科、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建中心等学科专业建立平台,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8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的成绩发布平台,创建人才造就机制,提升人才造就品质,推动文明传承创建,服务和湖北经济社会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