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地区代理在地区代理享有本地区的经营权,可以依据实际状况在所代理的地区设多家专店与专柜。地区代理条件:
1,需求50平方米以上的店面或本区大型商场专柜一处。
2,在有店面或专柜的状况下,必需具有20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
3,进货履行全国指导供货价(具体与相干区域担任人联系)。
4,首先进货依据卖场面积大小定,1700—2000元一平方米。
5,首批配货的产品在未补货的状况下,其单款销量50天内未达到配货量的50%,此款可以全退,超过50天则不予退换。补货与定货均不退。
6,退换的货品必需是产品与包装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