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盟方式
授权品牌及提供产品给加盟者,由加盟者全额加盟,设立专营商场并进行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形象和经营上承受公司的管理和监视。
二、加盟根本要求
1、认可世品牌企业文明及经营方针;
2、具备积极的创业热情和现代营销意识;
3、能熟悉当地市场,有较强的市场开辟与运作的水平;
4、情愿承受公司销售政策及管理制度规定;
5、具备合格的信用与品牌长远运作的思路;
6、遵守品牌商业信息秘密,不擅自泄露各种信息与第三者;
三、营业店根本要求
1、面积:一级省会、直辖市城市120平方米以上;二级地级城市100平方米以上;三级城市80平方米以上;
2、选址:建筑物料销售集中市场;有品位消费品销售集散地;人流量大、消费群集中地,如红星美凯龙,竟然之家,地方主流建材家具港等;
倡议与品牌建材销售店相临近;在成品楼梯销售集中地;在新近开发有品位楼盘处设点;
3、装潢:专区局部按公司VI设计统一装修,样梯、POP、促销品规范陈列摆放。
四、加盟提升/增加金要求
为规范经销商行为,保护经销商利益,减少窜货、非代理区域销售、代理商间恶性竞争,保护全国世爵经销商之间协作关系,收取品牌市场运作提升/增加金:
一级省会、直辖市城市1万;二级地级城市5000元;三级城市5000元。
如在合同时期经销商无违规行为,合同终止即退还经销商,如续签合同则保留。如合同时期代理商呈现违规行为,提升/增加金将依据状况扣除,直至取消代理资历,并付之法律手段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