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盟者应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水平的自然人,或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经营者。
(2)加盟者应无犯罪记载,如有隐瞒,一经发现TAB汉堡有权单方面自动解除合同。
(3)加盟者了解并认可TAB汉堡经营方针,情愿与TAB汉堡共创美妙将来。
(4)加盟者具备必定的业内从业经验或相干领域的经营管理经验。
(5)加盟者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并拥有合格的人脉资源。
(6)加盟者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并依照TAB汉堡展现店面标准进行卖场装修,且专卖店面积契合TAB汉堡要求。
(7)加盟者具备对区域市场进行深度开发的水平。
(8)被TAB汉堡解雇的自然人将不予审核加盟者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