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限定内,加盟商由公司总部授权享有“青麦家中西融合轻餐厅”品牌、商号、标识等专属标记的应用权。
2、采纳“青麦家中西融合轻餐厅”管理经营模式,加盟商可获得规范的经营体制支持;包含管理、营运、培训、供货、策划推广等完善的支持服务。
3、享有总部的经营管理支持,具备专业技术和丰富经验的指导人员对加盟店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加盟店形象、管理、服务、卫生、活动、业务能力、产质量量、营运推广与总部保持一致。
4、在加盟限定内,总部免费为加盟商提供新研发、开发新菜品的培训,并向加盟商提供厨师和服务员支持。
5、加盟商按总部的要求,规范店面形象、统一经营、统一店面管理。
6、加盟商足额交纳特许权应用费(合同签署时一次缴纳)。
7、加盟商缴纳培训费(合同签署是一次缴纳)。
8、加盟商缴纳提升/增加金(开业前一次缴纳)。
9、加盟商按月交纳管理费(按营业额百分比提取)。
10、加盟商应服从总部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并承受监视和指导。
11、加盟商应依照总部连锁运营规则进行连锁经营,保护品牌在市场上的名誉。
12、加盟商有严守经营技术及商业秘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