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必定的经济实力和业务开辟、管理水平,很好有家居装璜类领域的销售经验。
2、具有合法的经营资历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并能诚信经营合作。
3、具有有实用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店或店中店,省会城市及主要城市的门店实用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门店很好位于建材临街商铺、家居广场或较为规范的装璜建材市场等相干的场所,能充分体现诺耐特衣柜的品牌形象。
4、门店依照卡莱雅公司的统一形象进行设计、装璜和运营
5、门店内必需配置专用的传真机及电脑(并能上网),专营卡耐特的产品,不得经营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
6、向诺耐特衣柜公司交纳定额的品牌提升/增加金和加盟费。
7、门店月/年销售额达到公司规定的较低限额,并提升/增加能按规定及时交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