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母婴贝贝区域代理销售商必需是年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水平的公民,热爱婴幼儿事业,富裕爱心与责任心。
2 、必需在当地有完善的销售网络渠道和合格的人际与社会关系,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品牌维护意识;
3 、能理解母婴贝贝品牌经营方针,承受母婴贝贝品牌经营管理。
4 、经营店面所在地必需地处县级以上城市或经济较发达之城镇。 有100平方以上的门面房。
5 、批准采取款到发货形式。
6 、能够严格遵守母婴贝贝专营店经营章程和职业道德。
7 、备有启动资金人民币30-50万,用于付首批货款、提升/增加金和日常经营开支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