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一词源自法语动词“retailler”,意思是“切碎(cut up)”,是以一种根本的售卖活动,即大批量买进并小批量卖出。例如:一个便当店可以二十四箱为单位买进听装豆子,再以单个听装豆子为单位卖出。但售卖企业并非单独的“拆装(break bulk)”商业实体。批发商也可以大批买进并向消费者小批售出。但将售卖企业与其他分销贸易商区离开来的是消费者类型;售卖企业的特征是向终消费者发售,而批发商则是向售卖企业或是其他商业组织发售。Baker(1998)将售卖企业定义为“任何向个人或家庭消费发售商品并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
有一种偏向,以为售卖主要指有形(物质)产品的销售。然而,承认售卖是一种包括服务的销售是必要的。一项服务可能是客户主要购置的东西(如理发或航空旅行),或是客户购置的一局部(如送货或培训)。售卖不必定涉及有形的商品。邮购和电话订购、到消费者家里或办公室直接推销互联网及自动售货机皆属售卖的范围。后,售卖也不必定只有一个“售卖商”。制造商、进口商、非营利性公司和批发商在把商品或服务销售给终消费者时即充当了售卖商的角色。另一方面,制造商、批发商和其它组织为本组织应用或再销售需求而进行的购置则不属于售卖业务。
产业洞察研究资料显示,2011年全年社会消费品售卖总额181226亿元,比2010年名义增长17.1%(扣除价格要素实际增长11.6%)。2011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售卖企业售卖额名义同比增长22.62%,高于2010年同期0.51个百分点,是2005年以来售卖额次高增速。扣除价格要素,2011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售卖企业售卖额实际同比增长18.52%,略低于2010年同期。2012年7月份,社会消费品售卖总额1631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3.1%(扣除价格要素实际增长12.2%,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售卖额7812亿元,增长13%。1-7月份,社会消费品售卖总额11453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4.2%(扣除价格要素实际增长11.3%)。从环比看,7月份社会消费品售卖总额增长1.05%。2012年7月份,全国百家重点大型售卖企业商品售卖额同比仅增长7.44%,较2011年同期下滑18.11个百分点。与6月相比,增速放缓8.46个百分点,是2012年以来的较低月度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