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美灯饰加盟条件:
1、独立法人实体;
2、信用,有合格的企业形象和企业魅力;
3、有长远的进步目的,有团结和布满朝气的员工团队;
4、具有深厚的灯具领域背景,在业界有广泛的影响;
5、对沪美灯饰公司方针和产品有深刻的理解与认可;支持沪美灯饰的市场渠道策略;
6、遵守沪美灯饰公司有关市场运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相干政策,致力推广并保护沪美灯饰品牌的形象;
7、具有为区域内各种顾客提供优质快捷的售后服务水平,一直提升服务能力;
8、拥有较强的市场拓展水平,致力完成沪美灯饰下达的市场销售任务;
9、不得仿冒和销售与沪美灯饰有关的产品,严禁跨区销售沪美灯饰产品;
10、严禁低价销或诋毁沪美灯饰产品;
11、一级代理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二级代理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上;
12、必需全系列的经营沪美灯饰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