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家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技术开发公司、贵州省轻纺集体工业联社、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国家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北京糖业酒公司、江苏省糖酒总公司、上海捷强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共同发起,并经过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字(1999)291号文件同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一亿八千五百万元。
目前,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酒年生产量四万吨;43°、38°、33°茅台酒拓展了茅台酒家族低度酒的进步空间;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满足了中低档消费者的需要;15年、30年、50年、80年陈年茅台酒填补了我国酒、年份酒、陈年老窖的空白;在国内创年代梯级式的产品开发模式。构成了低度、高中低档、三大系列200多个规格种类,多方面跻身市场,从而占据了白酒市场制高点,称雄于国家酒市场。
企徽的寓意:
在形状上为圆形,利用红蓝两色比照、反白成一抽象的鹰形,意味企业似雄鹰展翅腾飞,同时隐喻出集团公司英文缩写字母“M”。以鹰意味企业的恢宏气势,展现强大深厚的生命力和鲜明厚重的企业形象。标记两边共八根流动的线条,寓意着厂徽是在茅台酒荣获巴拿马 国际金奖80周年之际推出,使企业标记具备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留念意义。标记的色彩为红、蓝、白,区别意味茅台酒的酱香、醇甜、窖底。另,红色寓示企业的开辟精神和激昂奋勇的热情,也隐含茅台酒的独一无二醇香,并巧妙地溶入五星,寓意茅台酒的国酒位置和国际好评。“茅台”缩写注入海洋,意味国酒茅台屹立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