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商有权在所代理区域内特有的进步直营店或授权店;
2、代理商在所代理区域内享有自主经营权、管理权、拓展权;
3、总部为代理商提供系统的烹饪技术培训、运营管理、营销实战培训,培训方式有总部集中培训,体验式培训等;
4、获得总部给予的进步店铺奖励、年度销售奖励,以及其它各种方式的激励;
5、代理商百分之五十收取辖区内的授权店管理费;
6、独享自主进步权利;
7、享用总部其它项目优先代理权。
8、代理商确立后,总部帮助在其区域进步新的代理商、合作商;
9、代理商有权在代理区域内进步加盟商,并享有加盟费用分成,并行使管理权;
10、享用总部的至低供货折扣,对加盟商和二级代理供货,获取突出的供货差价收银,享用长期源源一直收银;
11、所代理区域内所有合作店面的进货金额均计算为总代理商的累计进货金额,并享用年终销售奖励;
12、总部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为代理商创立强大的招商平台,确保代理商坐享收银分成;
13、应用总部的经营技术资源,如:营销方针、员工培训、方案策划、业务谈判、品牌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经营用品等;
14、代理商享有货物周转低库存全,总部将及时、快捷、精确的把货品直接发往代理商指定的店面经营区域,而无需占用太多周转资金和库存大量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