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域经营垄断权:代理商确定后,总部不能在其区域里重新进步分销商少售商。代理商在其区域里有必定的垄断性,市场运作空间大,分支渠道多易于发挥拳脚,而不受其他市场要素干扰.
2.小本补货特权:获得代理资历签署合同后,树立了合格的合作信用,代理商可获得总部给予的多批次小本补货,换而言之小本铺货销完付款。
3.资金补助领取权:为协助代理商快速资金回笼,代理商在其代理区域内可分享由总部提供的统一广告而进行招商,进步分支渠道和终端少售商,收取相干的经营资历准入费。
4.产品收银差价权:代理商享有货品供应价格自制权,可制订本区域的供货价格政策,可获得更大的收银。
5.自营直销权:代理商开展直营店自主直销,进行少售业务,获取少售很级收银,少售价格需遵照总部的价格统一政策。
6.广告分享权:总部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各地性招商广告,支持各地市场品牌惊动效益,落实代理商的招商顾客资源,维护代理商坐享其成。
7.很低价格权:代理商按区片划分,代理商之间互为平等,平行关系,价格一致;垂直总部,省去中间环节一站式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