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项目”的目标和主旨
中医药科技成绩宣传项目(以下简称宣传项目)自1996年启动以来,为中医药科技成绩的转化以及企业做强做大方面施展了积极作用。为顺应改革的新形势, 转变政府职能,探索科技成绩转化新方式,提出“政府指导监管、审定把关、委托事业单位组织、市场机制运转、宣传方式多样”的科技成绩宣传新模式,以便加速中医药科技成绩产业化,使中医药科技成绩宣传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宣传项目”的组织管理
1、科技教育司为宣传项目标主管部门,担任宣传项目标征集、颁布以及全过程的监视管理工作。
2、国家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受委托,作为宣传项目标组织施行单位,设立宣传项目办公室,组织相干评审宣传项目并担任宣传项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宣传项目”的产生
每年度下发《宣传项目申报指南》,申请单位填写《宣传项目申报书》,宣传项目办公室组织,依照《科技成绩宣传项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报经科教司同意后,发文颁布。
四、宣传方法
1、采取多种方式,结合有关部门,开展宣传项目标学术研讨会、博览会、宣传推介会、培训班等方面的工作,此外,举办中医药科技成绩宣传项目发布典礼、组织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编印宣传项目手册、在相干网站上开设专题介绍等方式对宣传项目进行多方面推广。
2、建设中医药科技成绩宣传项目示范点,组建全国中医药科技成绩宣传项目协作单位网络及相干组织。
3、树立中医药科技成绩宣传买卖平台,组建中医药科技成绩产权买卖机构,促成成绩转化。
4、由宣传项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可能晋升为课题的宣传项目进行继续申报,争取使该项目在税收、医保、广告推广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