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宝儿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合作商(大童)
1、乙方必需以门店或专柜的方式,销售本品牌商品。
2、依据乙方城市级别,一次性交付一万到三万元提升/增加金,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该提升/增加无息退还。
3、乙方在合作授权区域范畴内,销售甲方提供童装,不可批发或供货给合作授权区域范畴以外的商户,不可私自将该区域合作权转让他人,乙方专柜(店)不得销售本品牌以外的其他商品或者伪造品牌生产的产品,以上状况如有发生,甲方将立刻停止供货,收回该地区加盟权,扣除全部提升/增加金,并保留商标侵权起诉的权利。
4、为完善品牌统一整体形象,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店面平面图,向乙方提供统一专业设计的形象组装柜及道具,乙方以本钱价购置,协定终止,甲方不担任回收货柜。
甲方担任店面布置,货品摆放,搭配的指导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管理,力求达到好效果。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方面,乙方必需开通网络及E-MAIL,并按甲方要求应用公司统一进销存软件系统与办公自动化解决系统。
乙方售卖价必需按公司要求。 付款形式:现款,款到发货。
乙方在合同期满,净进货额应达到合同要求目的,如果无奈完成,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加盟销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