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有权在所连锁区域内进步直营店或授权店。
连锁商在所代理区域内享有自主经营权、管理权、拓展权。
加盟者大限度地利用盟主成熟的品牌资源,省去了品牌培育的过程,可快速进入市场,缩短了加盟经营周期。
统一VI形象全国市场,千店一面,使加盟者能很快拥有大品牌形象。
加盟连锁经营就是复制成功,加盟者选择加盟,采纳成熟的经营模式,防止了独立创业需一直摸索带来的。
强大的研发实力确保加盟者得到的产品,的技术,同时,盟主规模洽购,降低了加盟者经营本钱,确保加盟者有足够的收银空间。
加盟者不只可以得到盟主的产品技术服务,更能得到规范的经营管理指导和的营销策划支持。
总部为连锁商提供系统的技术培训、运营管理、营销实战培训,培训方式有总部集中培训、体验式培训等。
获得总部给予的进步店铺奖励、年度销售奖励,以及其它各种方式的激励。
代理商百分之五十收取辖区内的授权店的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