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 大企业采购业务违规处理规则
一、目的:为规范大企业采购业务正常的运营秩序,保障平台大企业买家及商家的合法权益,在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总则及分则基础上,针对大企业采购业务特点,特制定了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在1688平台(www.1688.com)注册,并具备“大企业买家”身份的企业买家(以阿里1688平台系统标识为准,以下简称“大企业买家”),以及通过寻源(包括询价、招标、竞价、供应商招募等)、内部商城、企业采购商城等大企业采购业务场景与大企业买家发生业务关系的1688平台注册用户(以下简称“商家“)。
三、商家相关违规行为定义及处理规则
1、违规报价
1)定义:指商家报价内容与询价单无关(如夹带广告信息)或报价不实(如提供远偏离商品正常价格范围的报价)等报价违规行为,详情参见《报价单违规处理规则》https://rule.1688.com/rule/detail/948.htm?spm=a26go.7662372.0.0.TP3PIR
2)受理规则:报价内容与询价单无关或报价不实的情形以大企业买家发起投诉为准,大企业买家需提供商家报价单截图等相关资料并发送至大企业采购业务投诉处理邮箱go_tousu@list.alibaba-inc.com。
3)处罚规则:依照1688现有《报价单违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对于符合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商家,同时追加以下处罚:
- 首次违规取消大企业供应商等级标识(如有)30天,且30天内不参与大企业供应商等级评选、30天内不参与大企业采购业务优选商机推送;
- 首次违规之日起一年内如再次发生违规且认定成立,永久取消向大企业买家报价资格。
4)申诉规则:如商家对违规认定和处理有异议,可自收到违规通知之日起7天内通过大企业采购业务投诉处理邮箱go_tousu@list.alibaba-inc.com发起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拒绝履约
1)定义:指商家参与大企业买家询价、招标、竞价及供应商招募活动并中标,大企业买家在线下单后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中标价格履行订单发货义务的行为。
2)受理规则:以大企业买家发起投诉为准,大企业买家需提供当时发布的询价单详情链接或截图,商家中标的证据(如报价单/达成交易页面截图),及商家拒绝履行订单发货义务的证据(如邮件/旺旺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等相关资料并发送至大企业采购业务投诉处理邮箱go_tousu@list.alibaba-inc.com
3)处罚规则:依照1688现有《交易争议处理规则》中的“成交不卖“情形进行处理,对于符合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商家,同时追加以下处罚:
-首次违规限制商家报价权限30天,且取消大企业供应商等级标识(如有)90天、90天内不参与大企业供应商等级评选、90天内不参与大企业采购业务优选商机推送;
-首次违规之日起的一年内如发生第三次违规且认定成立,永久取消向大企业买家报价资格。
4)申诉规则:如商家对违规认定和处理有异议,可自收到违规通知之日起7天内通过大企业采购业务投诉处理邮箱go_tousu@list.alibaba-inc.com发起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质不符
1)定义:指商家参与大企业买家询价、招标、竞价、供应商招募等活动时,提供错误或不符的资质证明材料(如行业资质证书、品牌代理证明等)以获取与大企业买家的合作资格。
2)受理规则:以大企业买家发起投诉为准,大企业买家需提供该商家资质证明错误或不符的相关证明,例如提交的资质证书公司名不符等,并发送至大企业采购业务投诉处理邮箱go_tousu@list.alibaba-inc.com。
3)处罚规则:
-首次违规时:限制商家报价权限30天,且取消大企业供应商等级标识(如有)90天、90天内不参与大企业供应商等级评选、90天内不参与大企业采购业务优选商机推送;
- 首次违规之日起的一年内如再次发生违规且认定成立,永久取消向大企业买家报价资格。
4)申诉规则:如商家对违规认定和处理有异议,可自收到违规通知之日起7天内通过大企业采购业务投诉处理邮箱go_tousu@list.alibaba-inc.com发起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拒开增值税发票
1)定义:指大企业买家在发布的询价、招标、竞价、招募等线上页面明确要求商家需开具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且商家在线上报价单中也予以确认的情况下,商家仍拒绝按要求开具相应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的行为。
2)受理规则:以大企业买家发起投诉为准,大企业买家需提供该笔交易对发票要求的证据(询价单、招标单、竞价单等的链接或截图),该商家中标证据(如报价单/达成交易页面截图),及商家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证据(旺旺消息记录,邮件,电话录音等)的相关资料,并发送至大企业采购业务投诉处理邮箱go_tousu@list.alibaba-inc.com
3)处罚规则:依照1688现有《交易争议处理规则》中的“承诺或约定开具发票,实际未履行”情形进行处理,对于符合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商家,同时追加以下处罚:
- 首次违规:限制商家报价权限14天,且取消大企业供应商等级标识(如有)30天、30天内不参与大企业供应商等级评选、30天内不参与大企业采购业务优选商机推送;
- 首次违规之日起的一年内如发生第三次违规且认定成立,永久取消向大企业买家报价资格。
4)申诉规则:如商家对违规认定和处理有异议,可自收到违规通知之日起7天内通过大企业采购业务投诉处理邮箱go_tousu@list.alibaba-inc.com发起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产品不合格
1)定义:指大企业买家在发布的询价、招标、竞价、招募等线上页面明确要求商家提供何种类型、规格、资质的产品,且商家在线上报价单中也予以确认能够提供的情况下,最终产品无法满足大企业买家要求。
2)受理规则:以大企业买家发起投诉为准,大企业买家需提供该笔交易对产品要求的证据(询价单、招标单、竞价单等的链接或截图),该商家中标证据(如报价单/达成交易页面截图),及商家产品资质不合格的证据(检测结果,旺旺消息记录,邮件,电话录音等)的相关资料,并发送至大企业采购业务投诉处理邮箱go_tousu@list.alibaba-inc.com
3)处罚规则:依照1688现有《交易争议处理规则》中的“产品表面不一致、描述不符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等”情形进行处理,对于符合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商家,同时追加以下处罚:
- 首次违规:限制商家报价权限14天,且取消大企业供应商等级标识(如有)30天、30天内不参与大企业供应商等级评选、30天内不参与大企业采购业务优选商机推送;
- 首次违规之日起的一年内如发生第三次违规且认定成立,永久取消向大企业买家报价资格。
4)申诉规则:如商家对违规认定和处理有异议,可自收到违规通知之日起7天内通过大企业采购业务投诉处理邮箱go_tousu@list.alibaba-inc.com发起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大企业买家相关违规行为定义及处理规则
1、逾期未付款
1)定义:指在1688平台所支持在各在线交易方式中,对买家付款期限有明确限定的交易订单,大企业买家无正当理由未在交易订单限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款给商家的行为。
2)受理规则:以商家发起投诉为准,商家需提交大企业买家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时付款的证据(订单截图/买方收货单据/商家已开具发票证据等相关资料)并在卖家工作台-催款工具处(网址:https://work.1688.com/?spm=a261j.11219566.workmenu.dseller_c.32865595cVvCNP&_path_=sellerbaseNew/2017sellerbase_baojia/seller_caigou_ckgj)提交催款。
3)处罚规则:依照1688相关交易产品及《交易争议处理规则》进行处理,对于符合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大企业买家,同时追加以下处罚:
- 首次投诉成立,平台将向被投诉大企业买家账号发送逾期付款警告通知;同时被投诉的大企业买家账号发布的询价、竞价、招标、招募等商机7天内不参与大企业采购业务推送;
- 如买家在投诉成立后无法取得联系或拒绝付款,平台将向被投诉大企业买家账号所属公司发送欠款通知,被投诉大企业买家账号限制发布询价单权限14天,同时计入该大企业买家交易信誉记录;
- 如买家的同一账号在一个自然月内收到的催款投诉,累积触发处罚单量大于10单,次月1号平台将向被投诉大企业买家账号所属公司发送处罚通知,该公司主账号以及子账号全部限制发布询价单权限14天,同时计入该大企业买家交易信誉记录;
- 对于投诉率(投诉量/下单量)极高且拒不配合付款的买家,平台有权对其进行直接清退,并公示清退结果。
4)申诉规则:如大企业买家对违规认定和处理有异议,可自收到违规通知之日起7天内通过大企业采购业务投诉处理邮箱go_tousu@list.alibaba-inc.com发起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附则
1、阿里巴巴对上述相关违规事项做出处理后,不免除交易双方用户基于与阿里巴巴签署的其他协议、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2、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阿里巴巴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大企业采购业务市场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需要,不时修订本规则,并以网站公告等方式提前通知,修订后的规则于公告后7日生效。